校内各单位:
在充分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,经学校会议研究,从2013年2月25日(星期一)起,实行春夏秋冬统一的作息时间。调整后,上午上课(班)时间8:00——12:00,下午上课(班)时间14:30——18:30,晚上上课时间19:10——21:00。具体安排详见附件。
作息时间调整后,全校师生员工要按照新的作息时间上下课(班),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:教务处要精心做好课程安排,及时检查实行新作息时间后的上下课情况;学生处、研究生院要及时将调整后的作息时间通知学生,并要求全体学生严格遵守;人事处要加强教职工特别是坐班制人员劳动纪律管理,严格考勤制度;后勤管理处和后勤第一集团要做好后勤保障,特别是通勤车运行保障工作,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。
特此通知
校长办公室
2013年2月22日